海外代购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作者:Andy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的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由于国内外高档商品的价格差国民对海外购物需求上涨等因素,使海外代购以其独特的优势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青睐。海外代购是指由代购商或经常出入境的个人帮消费者买到商品。如今,海外代购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习以为常,殊不知正在进行海外代购的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海外代购可能会涉嫌哪些刑事犯罪呢?

 

一、海外代购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李某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向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并留下淘宝、微信店铺信息对外销售海外代购隐形眼镜和美瞳,获利数万元。由于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李某的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因此,李某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处罚、并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二、海外代购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根据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来说以自用为目的,不涉及刑事犯罪问题,代购不等于就一定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尺度与限度,代购者故意逃避海关检查,或者以自用的名义通过海关检查,但实质上用于销售的,前述逃避关税的行为,涉嫌走私。根据我国《刑法》153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代购有风险,还需谨慎为之。

 

    因此,经营代购的企业或个人应该注意,在代购时都需要向海关报备,否则一旦被查到就可能定性为走私。另外,如果代购者改变产品原有样貌或质量,导致产品声誉降低或消费者误认,可能涉及侵权。如果您正在做代购、或者您身边的朋友做代购,请您一定要注意了解以上的关于代购的法律知识,避免触犯法律,涉嫌刑事犯罪。


创建时间:2018-06-1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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